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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下乡备案通知
2009-02-23 15:05  文章来源:灵丘县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通知

根据财政部,商业部,工业和信息化部<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>,财建[2008](862)号精神,现通知如下:
凡在我县设有销售网点的以下企业:
1,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
2,苏宁电器有限公司
3,青岛海尔销售公司
4,深圳创维-----RGB有限公司
5,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
6,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7,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8,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
9,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
10,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
11,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
12,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
13,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
14,国美电器有限公司
15,星星集团有限公司
16,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
17,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
18,太原三友精品商厦有限公司
19,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
20,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
以上单位请于2009年2月24日前到县经贸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备案:
(一)填写完整、准确的《山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》。备案登记表必须加盖中标流通企业或其授权的驻晋代理商公章,并附中标流通企业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。
(二)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,复印件加盖销售网点公章。
(三)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,复印件加盖销售网点公章。
(四)销售网点与中标流通企业或授权的驻晋代理商签订的协议。
(五)中标流通企业申报销售网点时,一并报送售后服务网点登记表。
(六) 备案网点申请书.

联系电话: 0352-8522667
联系人: 杨玉民 伊粉琴

特此通知

灵丘县经贸局
2009年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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